※劉彥呈律師撰寫
106年10月29日之自由日報指出: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宣布十一月中提出「一例一休」修法,據透露,勞動部草擬的版本已成熟,本週二將預告「勞基法」修正草案,擬在「一例一休」修法中全面鬆綁「七休一」規定,明訂勞工每週的一例假,經勞資雙方協商或工會同意,可以加班,不受「七休一」限制。修法重點如下: (一)全面鬆綁「七休一」規定,只要勞資雙方協商或工會同意,即可加班、不受「七休一」限制。未來勞工仍可在2週、14天中有2天例假和2天休息日,休假天數不受影響。 (二)休息日加班工時和加班費將改為核實計算,加班工時上限提高 或採帳戶制。 (三)輪班間隔十一小時的新制,因運輸業等多所抱怨,迄今未訂定施行日期,目前考慮兩種解套方式,一是輪班間隔以十一小時為原則,勞資協商同意可縮短為八小時,二是以八小時為原則,勞資協商同意後可延長為十一小時。 新聞來源:勞基新法再翻修 七休一鬆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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